潮汐星流

脑洞如同月球表面

[全职·叶蓝] 全职写手(二十四)

网文写手X编辑


全职写手(一)/全职写手(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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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为了继续填坑而重看自己的文,都是一场折磨_(:з」∠)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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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博远去敲叶修房门时叶修刚醒,催促人洗漱后两人便晃悠着走到兴欣隔壁的炒粉摊。

“老板来两份三两肉炒加蛋不要辣。”叶修点好单,又顺口问了句,“昧光回来了没?”

用‘回来’这个词,看来这人早把昧光当做自己人了……许博远心里转着念头,嘴上应到:“昨天发了站短给我,不过我今天才看见。他只说自己想来学习学习,我让他加群了。”

“好,那又多了一个。”

没来得及想什么又多了一个,刚出锅的炒粉就被递到了许博远面前。许博远看还在摊前候着第二份炒粉的叶修,便替人多拿了双筷子,找了个空桌坐下,等叶修也坐到自己身边后,才掰开筷子。虽然有事想和叶修说,炒粉的香气勾得两人肚里的馋虫叫个不停,于是他没再闲聊,先埋头苦吃起来。

等碗见了底,许博远才放慢筷子:“你昨晚不是夜班吧,怎么今天起那么晚?”

“在想新文的事。”叶修也吃饱了,“有几个题材,没决定写哪个好,查资料查得晚了点。”

“看不出来啊,你居然也会纠结这种事!”仿佛发现新大陆似的,许博远吃惊说。

“我当然会纠结,”叶修笑答,“难道我眼一闭就能想出下一篇小说写什么吗?”

“我真以为是这样的。”许博远认真点了点头,“就像网上那什么,小说自动生成器?给几个关键字直接变出一篇小说。”

“哈哈哈哈要是那样我早就统一全荣耀啦!没想到在你眼中我那么厉害啊小蓝。”

许博远此时也反应过来是自己犯了傻,没好意思说话。在他心里,不管是对过去的一叶之秋还是现在的君莫笑都有着近乎盲目的信心,总觉得写文对于这个荣耀第一人来说,就该如同吃饭喝水般那样简单。结果却忘了叶修也只不过是个普通人,自然也会有苦恼和困惑的时候。

“下次一个人想不通的时候,就来找我吧。”发觉了自己的失职,许博远忙亡羊补牢,“如果Q上说起来麻烦,当面聊也行。反正我们离得那么近,说什么都方便。”

“那成,我下午四点开始上班。你没事的话下兴欣来一趟?”

“去兴欣?”

“嗯,反正下午客人少,正好和你说说新文的事。”

 

回家小睡了一会,许博远拿好不离身的笔记本下楼时叶修已经在前台坐着了。今天是工作日,网吧里只有零星几个打游戏的学生,员工好像也只有叶修一个。

“其他人呢?”

“老板娘和唐柔出去逛街了,包子休息,晚上才上班。”叶修几句话交代了清楚,然后把面前一张画得乱七八糟的纸递给许博远,“这是我琢磨了几天的小说计划,不过还没定,想问问你的意见。”

许博远拿起那张至少包含四种颜色水笔的草稿,翻来覆去才看明白了“都市”“仙侠”“古代”几个词,勉强弄懂了自家写手的“计划”。

——敢情叶修琢磨了几天,连大方向都没定下来。

“又是和《千机》与《星潮》完全不一样的领域啊。”许博远拿出自己的笔记本翻出之前榜单发布时记录的数据,“你现在新人期已经结束了,这两篇虽然从新人榜上下来了,不过子站自然榜的排名都不错。《千机》完结了一个多月现在排名没落,《星潮》我手上还有十章没发表,现在正好是文章高潮部分,积分子站已经稳定在了前五。这几天我借着你参加全明星的理由把发文速度压了一压,给你多点时间考虑新文,顺便再攒一下数据。”

“这些事你看着安排就好。”

叶修从前还是一叶之秋的时候,发文从来是写一章发一章,从来不考虑这些策略性的东西,但这并不代表他不明白许博远为他做的这些事的好处。

虽然一叶之秋和君莫笑本质上是一个人,但要让君莫笑再一次回到一叶之秋的那个地位,实际上比当年一叶之秋从普通写手变成驻站大神更为困难。十年前网文方兴未艾,读者资源丰富,神文神人辈出。但十年后网文商业化的今天,九成九的题材都已被写熟写烂,读者对写手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以至于现在荣耀顶端的大神还是多年前的那些大神,但底下的小粉红小紫红轮换了不知道多少代,能封神的却寥寥无几。

如果说过去的一叶之秋是面对一片荒芜的土地并在其上建立自己的王国,那现在的君莫笑就是要在众多繁华城镇中夺取自己的领土。

这个目标,光靠写文的技术这种“蛮力”已经不够,但所幸自己身后比从前多了个出谋划策的军师,让他在重返王座的正途上不再孤独。

“你真的打算再挑战新领域?”许博远将那张纸翻来覆去看了几次,始终觉得有些不妥。“我不是不相信你的能力,只是……”

即使是一叶之秋,也有自己偏向的题材。大开大合的异界史诗战争是他的金字招牌,但要说他能像沐雨橙风那般写出温馨细腻的现代都市生活小说,就连叶神的死忠粉也不会相信的。

叶修也知道许博远顾虑的是什么:“‘一叶之秋’对外的形象至少有一半是嘉世营造出来的,当年我擅长的文风,不如说是嘉世希望我‘擅长’的。”

“当然,这也是我和嘉世双方妥协的结果。”谈到过去,叶修随手点了根烟。但想到不抽烟的编辑在旁,又把烟给灭了。“写熟悉的题材对出版社和写手而言是双赢的事。对出版社来说,题材熟悉意味着销量稳定。而对于写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偏好这暂且不谈,熟悉的题材往往意味着更少的精力。而且每个写手都有着他们自己相对固定的读者群,骤然更换题材也意味着部分读者的流失。”

“既然如此,那你现在为什么……?”许博远想不明白,“不,其实我更想问的是——叶修,你重新回到荣耀是为了什么呢?”

“你觉得我是为了什么?”叶修玩味地反问。

“呃,如果我不是你编辑,肯定认为你是为了向嘉世复仇,重返大神宝座之类的小说套路了。但认识你之后,总觉得你对收益啊排名啊地位啊,并不是在在乎的样子。”

“嗯没错,”叶修笑了起来,“会重新写文,与其说是不甘心,不如说是我已经习惯了每天写文的日子了。而且……”

“而且?”

“难得现在没有出版社那些条条框框的规矩,我也可以趁机写一点别的题材的小说。”

“然后拳打古风脚踢科幻占领全荣耀子站吗?”

“哈哈哈哈!知我者,小蓝也。”

“好歹认识了这么久,我已经学会不随便对你说的话认真了。”

“写文嘛,开心最重要啊。”前大神写手语重心长的拍了拍自家新人编辑的肩,“当然在此基础上拿个榜单第一收益最高什么的,我们也不能拒绝不是?”

 

最终,第三篇的小说还是被定为中国古代这个叶修想写,但也不算太冷门跳脱的题材。大纲交到许博远手上时,磨蹭了两天的昧光也再次进了群。

罗辑觉得自己退群又再次加入的事挺丢人,但实际上群里的几人没一个会在乎这些事。见昧光出现还是一如往常地打招呼,仿佛他只不过是有事消失几天而已。

唐柔原本最近就在参考着罗辑那套奇妙的理论在练习小说,见作者来了,自然有许多问题要讨教。而包子见自家小弟回来了,更是热情得叫人去看自己新写的小说。

三个问题儿童凑一起,反倒让许博远的压力小了不少。他一边感谢罗辑的献身,一边打开那篇被他暂命名为《十界》的大纲。

《十界》的背景是古中国神话中洪荒年代,当时十方世界各自分离,神佛妖魔互不干扰,占据着一方世界各自发展着。

唯有弱小的凡人不受结界的束缚穿梭于各个世界,在土地上汲汲营生。

然而,再弱小的群体中也会有英雄的出现。人类在被各方奴役千万年后,一个名为后羿的少年腾空出世,把代表着十个世界的太阳一一射落,只剩凡人之界的太阳悬挂于空。

其它九界失去了代表着生命之源的太阳,被迫与凡人之界融合。最终神佛妖魔汇入人间,开启了充满鲜血与战争的又一时代。

虽然整体设定很有一叶之秋的风格,但只要细看大纲,就会发现《十界》的故事不同于叶修旧时的小说,甚至不同于荣耀历年热门小说中的任何一篇。

“虽然说写得开心就好……但这也未免太乱来了吧!”

在《十界》中,并不存在特定的主角。按照叶修的大纲,这篇文分为十个部分,以后羿射日为开端,分别从十方逐渐融合的世界中选出代表来对整个故事的剧情进行推进描写。

这就好比RPG游戏,别的作者只打一条主线,而叶修这一玩,主线就变成了十条。

    许博远当然不看好这样的设定。要知道就网络小说而言,吸引读者的要素通常包括“角色”与“剧情”,前者起到的作用往往又会大于后者。《十界》的设定就注定它无法塑造一个能够贯穿全文的角色。每个世界的主角无论塑造得有多精彩,终究会如同昙花一现般在其它剧情里沦为配角甚至是路人。

这是一篇,没有主角的小说。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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